讓父母成為孩子成長的助力!
新北市在今年九月有一名北一女的高一新生因害怕自己跟不上學習,於自家社區十四樓頂跳樓輕生。據查他的父母都是建國中學和北一女中畢業,姐姐也是北一女中的學生,女兒想念師大附中,父母認為既然有能力可以讀第一志願,為何屈就第二?試想,父母期待有能力的孩子有更好的學習,難道不對嗎?為什麼孩子最後卻認為做人好累,選擇結束生命?
一些親子專家會呼籲父母要讓孩子選擇「他自己要的」,但對父母來說,當孩子的選擇或作法不恰當時,父母也要繼續尊重他嗎?如果一個人遇到事情說,我要回去問父母的意思再作決定,那麼就表示他是媽寶,不夠自主、獨立嗎?
事實上,國內學者余德慧、葉光輝自1992年到2009年的研究均顯示,在華人文化儒家與孝道倫理之下,盡責的父母必須為子女負起行為責任,也就會涉入本該是子女自主決定的個人事務,且子女在做任何決定也必須考慮父母的想法。這與西方強調個人主體性、個體化與自主性的文化是不同的。在東西文化交融之下,我們可以想像從華人文化的角度想要盡責幫助孩子的父母,和期待父母以西方管教方式與之相處的孩子,不會有衝突嗎?現代的父母可以如何「盡責」地成為孩子成長的助力,又可以尊重孩子的主體性?下列幾點或許可以供大家參考:
教孩子規矩是成為盡責父母的第一步
既然父母必須為孩子的行為負責,那麼首要的是預防那些不必要發生又要為其負責的事。這些不必要發生的事情大都與規範有關。所以,教規矩是盡責父母要做的第一件事。規矩必須明確具體,而華人的父母往往拙於將規矩說清楚。例如,孩子知道自己晚上何時回家才是適當的嗎?我的學生有90%以上從父母那邊接收到的訊息是:「晚上不要太晚回來」。所以學生是經由反覆被責罵回來太晚和修正回家時間的過程中,摸索出父母要的回家時間。
盡量選擇參與而不是干涉孩子的個人事務
第一種方式是和孩子討論,這會讓父母很累也很需要耐心,但孩子覺得自己受尊重,也有機會學習思辨行為的適當性。第二種方式是由父母決定,卻可能會限制孩子的學習機會。不過父母在和孩子討論前,必需先把事務處理的底線確立起來。例如今年八月份發生一起五歲女童全裸與媽媽和弟弟在台北車站捷運出口處一起玩耍的事件,引發輿論。父母可以和孩子清楚說明身體自主權利被限制的底線,像是在什麼地方、幾歲以前可以,但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是不被允許的。討論的過程其實就是父母為孩子行為負責的過程。
練習將父母和孩子的期待做清楚的切割
華人文化對個人發展的最高標準是光宗耀祖。因此,有些父母會將自己的未竟事項或遺憾投射到孩子身上,希望孩子完成。例如「我們家都是念醫學系,你一定要念醫學系」。如此反而讓孩子要為父母的行為(期望)負責。這不是幫助孩子成長的父母親要做的事。
父母親對孩子最大的責任是保護孩子健康地成長。若能在此過程中,讓孩子也學習到保護自己的能力,就是父母給孩子最好的人生資產。祝福每一位父母親都能成為孩子成長的重要助力。
文 / 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 胡慧嫈老師
攝影 / 蘇清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