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的成熟,需要學習獨立,而其成功要件,來自父母的「放手」。
在少子化且經濟相對富裕的當代,父母常廣泛利用便利的交通和資訊科技,不斷提供子女各種無微不至的關心和照顧;甚至子女已經離家、成年、工作了,父母仍然主動樂於隨時如直升機般盤旋在孩子身邊。對此,美國新聞週刊在2006年提出「放手的藝術」做為全球教養新課題。
孩子的身心發展與放手時機
就學理來看,人在年紀小時,因缺乏行為的判斷能力,父母若能提供一定的照顧和社會規範,當然有助於其子女的發展和人格養成。這個被認為是他律階段的發展特色是,孩子常會提到「我爸爸說」、「我媽媽說」,因而顯現出它正是父母規訓效果的黃金時期。到了小學三年級以後,孩子對學校情境的重視逐漸超過家庭,「老師說」自然成為此一他律階段的重要基礎,這時候應是父母放手的開始。到了國中之後,孩子得進一步在同儕團體中學習建立自尊和認同,也進入以「同學」為重要他人的自律階段,這時候父母就更需要放手,讓子女學習當成人,也讓他們有成人般的抉擇和成敗機會。
放不手的理由
筆者現有一個大二,一個高二的男孩,自然也經歷過為人父母者放不下手的焦慮。個人覺得放不下手的主因有二,首先是基於親情的甜蜜感;父母因透過對子女的持續關心,可獲得一種「甜蜜負擔般」的被需要感,哪怕兒女已需要有獨立的學習空間,還耽溺在其身旁,樂於指指點點。其次是父母太清楚孩子的缺點,太清楚孩子會在哪裡犯錯,會在哪裡狠狠摔一跤,而捨不得或不敢放手,而選擇運用自身累積的資源,以保護子女。但這麼做的後果卻與前者一樣,都導向相似的結果,就是剝奪孩子獲得人生最寶貴的自身體會和經驗。筆者覺得為人父母要覺察放手的必要和好處,才能做出比較主動的調整。
放手的判準
教育的目的應在於讓子女發展得更好,既不在控制,也不是複製父母。因此放手的判準,自應依子女發展階段和學習層面逐步調整,而非瞬間放手。換句話說,有階段性,也有差異性;像是人格、價值觀和自省能力的培養,這是需要最長時間才能養成的部分,父母當然得以身作則、監督和一定的堅持,才能讓子女面對社會化過程的阻力或誘惑時,具備符合其人生發展的錨定性。所以這部分要等到他們自己能完全負責時,父母才能完全放手。
那麼家有青少年的父母究竟該在哪個部分放手呢?根據我的經驗,最應在日常生活中的「做決定」中放手。人的一生就是不停地在做決定的過程,我們也是在一個個決定中構築出自己的一生,所以懂得做出一個好的決定是十分緊要的事。父母在還抓著人格和人生價值的大方向時,當然要告訴子女社會結構和現實,但也應把握機會讓子女學習做決定。讓孩子從自己所掌握的有限資訊裡,挑出比較喜愛而且合理的選項,才能從自己的抉擇中獲得熱情、責任和勇氣的寶貴經驗,並真正體認到人生的真實感和可掌握性,進而更重視父母的經驗和支持。表面上,父母讓出決定權似乎是消極的教育方式,但在如此自由的空間中,子女才能在自己的決定中逐漸成熟、獨立,開展出一個有意義的新生命軌跡。
結語
放手讓小孩做決定的空間愈大,我們家的兩位青少年,就愈來愈像是我們的好朋友。他們做出的決定,雖然一開始往往讓我們詫異,但結果卻常讓我們驚豔。在看到孩子找到人生理想且勇於追求的互動經驗中,我想說,有孩子真好。
文 / 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 紀金山副教授
出版 /《靜宜學訊》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