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德國騎單車一定要騎單車道,有一次為了方便,我沒騎單車道,有個小孩指責我為什麼不騎單車道,我急忙騎回單車道。搭火車去漢諾威展覽場時,有位老先生一上車看到兩個年輕人在禁止吸菸的車廂抽菸,就開罵「你們沒有看到這裡不能抽菸嗎?」年輕人趕緊熄菸。如果在台灣,這位老先生很可能會被揍。
認識正義 才有正義
義診、義工、義行,「義」字有好、良善的涵義。禮義廉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都有「義」,便能得知「義」的重要。
「義」是道德名詞。德文的「正義」是Gerechtfertigkeit,當中的recht與英文的right同義,從字義來看就是做對的事。思考「正義」時,首先要判斷其行為是否符合字義。例如,在網路揭發不對的事情算是正義,但如果沒有經過查證,因而侵害別人的尊嚴、名譽,就是不對的事情。又如,公開謾罵政府,如果經查證屬實就可以批評,但惡意攻擊侵犯到某人或單位的權益,就可能涉及刑法而被告。
仗著正義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因為正義屬於道德的範圍,它的要求比較高,而法律的要求比較低。常聽到「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法律是把道德的觀念用文字具體化,法律沒有規範的不代表就是對的。看到有人作弊而沒有舉發,從道德層面來看是不正義,但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舉發便違法。一方面是正義的範圍太廣無法一一規範,另一方面則是關係到追求正義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因為當你捍衛正義制止黑道殺人時,黑道可能對你展開報仇,所以法律沒有這樣要求。
現行法律無法因應企業不義
汽車車門的開關故障,雖然整體零件的材質都是鐵製,但關鍵的零件卻使用塑膠製,換整組開關要3,000元,換塑膠部份可能只要50元。金屬零件的價值和堅固都遠高出塑膠零件很多,但企業不將關鍵零件改為鐵製,或是設計成只需更換塑膠零件,而是壞了塑膠零件就得整組換掉,很顯然對消費者非常不利,但企業卻可從中賺到很多錢。有些企業甚至聯合壟斷,讓有良心、願意做出堅固、耐用產品的好廠商沒有生存的空間,這些都是不正義的行為。
正義是道德的一把尺,要具體對抗不公義的事,最後仍須訴諸法律的規定。然而,法律卻無法制止這種企業,即使是美國也無法遏止微軟買文書軟體搭配IE瀏覽器的做法。
良善立法 全民有責
近年台灣一再出現食安問題,既然已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也有國家授權的認證組織,為何仍然出現餿油事件?因為法律出問題了。當法律和認證的標準都由廠商推派的代表來制定,球員兼裁判如何能伸張正義?選民又為何把特定利益團體的代表送進立法院?
選民的素質影響立法的品質,因此正義的根本是公民的素質。愈進步的國家對不正義的事,法律的制裁就愈嚴重;愈不進步的國家就是獨裁者、財團說了算。再加上媒體引導公民議題,選舉時看不到政見,只有抹黑、藍綠對立的人身攻擊,沒有對公共議題的探討,而選民卻容許這樣的報導,代價就得由全民共同承擔。
一般來說,社會對正義都是抱持支持的態度,但我們支持了揭發餿油的老農卻無法24小時保護他,所以他只好選擇躲藏。一個人伸張正義可能會被砍手砍腳,很多人都站出來聲援,就沒有人敢砍人手腳了。因此,在法律之外,社會上對道德的要求給了公民力量,愈多人願意伸張正義,愈能彰顯正義。
從愛的教育解決不正義
人的善與惡會驅使我們去做對的或是壞的事,唯有透過教育使其心性趨向正面,壓抑負面,社會才會更加和諧。在眾多的道德裡有個道德可以發揚良善,那就是「愛」。
一個人心裡有愛便會關懷別人的處境。父母親因為愛小孩,不會給孩子吃餿油,同樣的,如果經營者將愛發揮到極大,就不會賣餿油給消費者、不會製造使用壽命短的產品……。做生意講求誠信,不發揮對消費者的愛,反而為了私利傷害他人,圖謀低成本高獲利,在一個法律要求嚴格的國家,很可能會自招毀滅。
孫中山強調「博愛」,不只愛親人,也愛周遭的人,社會公民是否能真正實踐正義,端視公民的愛的能力。
文/人文暨社會科學院院長 林克敬 採訪整理/鄭曉芬
出版 /《靜宜學訊》2015年1月